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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政策

2023-03-31 来源:excel学堂 95

导读:老师你好 生产企业,免抵退政策,外贸企业,免退税政策,免抵退,免退税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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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了,怎么区分政策性退税和税法退税?最近的六税两费,是政策,还是税法?
    最近的六税两费,是政策
  • 再生资源相关政策?以及再生资源退税政策
    一、再生资源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第40号》公告中的优惠条件 《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说起废钢行业税务难题,首推“开票难”,这也是众多废钢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相较于财税2015【78号文】,《公告》最主要的变化包括以下三点, (1)文件第一条中提到的,回收公司可以按3%简易征收增值税; (2)文件第一(三)条提出的地方违法违规给予财政返还、奖补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打击税收洼地; (3)文件第三(二)条,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应当取得进项发票而未取得的,不得退税。此外,公告还新增了如大额退税需经复查、要求税务部门在公示前会同本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再次核实纳税人受环保处罚情况的规定等等内容。
  • 退税政策
  • 老师你好 问题1:退(免)税政策-出口免税并退税税率为0%,那免税政策只免税不退税不也是0%税率吗? 问题2:“征税政策”就是正常纳税对吗?
    你好!最终虽然是0%,但是,免税是免税,0%税率是0税率。0税率是要征收,只是税率是0
  • 2022留抵退税政策,可以不退税吗
    您好 2022留抵退税政策,可以不退税
  • 什么是留抵退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节选)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 现在的期末留抵退税的政策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政策吗?
    您好,是的,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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