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若想作为不征税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严格条件: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只有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才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此外,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也属于不征税范畴。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办法是什么?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
1.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判断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通常情况下,对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能选用一种方法(并非企业只采用一种方法核算所有政府补助),同时,企业对该业务应当一贯地运用该方法,不得随意变更
2.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3.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损失。
政府补助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综合以上内容所述,以上内容就是小编老师认为企业收到政府补助账款不做纳税收入处理的相关条件,学员们需要注意的是这三个条件都是需要同时满足才可以的,因此在后去的操作中则是可以相关注意的。同时,在本网站上与政府补助收入不纳税的实操课程教学还有很多的,大家要是有兴趣的话都是可以来本网站上免费报名学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