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履行已收款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发票已开、货款已收但项目未完工时,增值税通常需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需结合交易实质和合同条款,若合同约定按完工进度确认,可按比例确认收入,否则可能需在项目完工时确认。
收入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商品所有权风险报酬已转移;企业未保留继续管理权或控制权;收入金额和成本可可靠计量。若项目未完工,但发票已开、款项已收,需评估是否满足上述条件。例如,提供劳务交易若结果能可靠估计,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合同未履行是否可以退回印花税?
不可以退回。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法规,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法规贴花。
又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可见,印花税属于按照签订合同征收的行为税,只要发生了应税行为就需要缴纳税费。因此,即使合同没有履行,但签订合同时已经发生了应税行为,就需要缴纳印花税,已经缴纳的印花税属于多缴纳的部分也不再退回。
合同未履行已收款是否需要确认收入?综合以上内容所述,相信你们读完上文内容之后对此合同未履行已收款的行为,确认收入的条件是什么的,这点学员们在实操的过程中则是需要根据企业的合同实际约定来定的;如果你们对此内容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也是可以来这里找会计老师提问,还可以搜索与之相关的财务课程进行学习,这些对你们解决财务问题都是有帮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