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何确认计税基础
一次性确认收入: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均应按资产公允价值一次性确认收入,记入当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需要结转资产的计税基础,即根据交换后资产的公允价值调整其计税基础。
分期均匀确认所得:为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财税[2014]116号”等文件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允许企业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得分期确认,从而平滑税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分录怎么做?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出资产按照处置资产相同的处理,换入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入账: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
资产处置损益(换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或借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等
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资产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倒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等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何确认计税基础?通过上文小编老师提及到的相关资料的学习,相信你们应该非常清楚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处理办法,这些办法小编老师已经在上文中都有讲解的,在后续非货币性资产计税的时候可以参考上文提及到的办法。如果你们还想学习更多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方面的税务知识,那么小编老师倒是建议你们可以来本网站上试试,会有很多专业的会计老师给你们指导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