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表格网官网!
咨询

土地税法

2022-02-12 来源:表格网 674

导读:土地税法是台湾省现行征收土地税的基本法规。1977年7月14日制定公布,1979年7月25日修正公布。共7章59条。该法的主要规定有: 土地税分为地价税、田赋及土地增值税。地价税或田赋的纳税义务人为: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典权人、土地承领人、承垦土地的耕作权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为: 土地有偿移转时的原所有权人; 土地无偿移转时的取得所有权人; 土地设定典权时的出典人。已规定地价的土地,除依规定课征田赋者外,应课征地价税。地价税按每一土地所有权人所在辖区内的地价总额计征,基本税率为15%。土地所有权人的地价总额未超过土地所在地累进起点地价时,其地价税按基本税率课征; 超过累进起点地价时,依本法规定累进课税,直到加至最高税率70%为止。田赋征收实物,就各地方生产实际征收稻谷或小麦。不产稻谷或小麦的土地及有特殊情形的地方,得按应征实物折征当地生产杂粮或折征代金。已规定地价的土地,于土地所有权移转时,应按其土地涨价总数额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税率为40%,最高为60%。该法同时还对稽征程序、罚则等作了规定。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答疑老师

齐红|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 |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表格网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二维码
微信扫码
加老师在线提问解答

提交成功

快账推出导师计划,现为您分配专属辅导老师,我将全程辅导您的学习,并可领取资料包,一对一跟进学习

扫码加我微信

微信号:15580860597

扫码或加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