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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分立

2022-02-12 来源:excel学堂 521

导读:债权人分立是指作为债权人的组织依法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组织,原来的组织可以存在(存续分立),也可以消灭(新设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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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在清算组成立后60日内进行债权人公告,无法进行债权人公告。怎么办。
    您好!这个没事。你先取消清算流程 然后重新做股东会决议,重新开始清算
  • 甲乙订立了某大型设备买卖合同,为担保债务履行,丙以保证人身份与出卖人乙订立了保证合同,但约定乙的债权不得转让。此外,丁、戊分别以自己的住宅、小汽车为乙设立了抵押权和动产质权。现乙直接将买卖合同项下货款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书面通知了甲和相关担保人,但并未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质押的小汽车也并未转移占有。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从权利中可以随货款债权一并转移的有(  )。 A.甲向乙交付定金的定金债权 B.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债权 C.丁向乙设立的抵押权 D.戊向乙设立的动产质权 E.乙对该买卖合同的解除权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债的移转 问题:你帮我归类一下约定债权债务不能转让。后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的相应的相关法律后果
    同学,你好! 债权约定不能转让的,则该债权当然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的,否则就是无效的。 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如下: 1、根据债权的性质不得转让、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但是债权的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若不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相关的法律依据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 债权人分立
  • 你好!全资子公司独立法人,解散注销,债权债务如何转移到母公司
    你好 借其他应收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母公司的分录
  • 3.债务人和保证人均破产 (1)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保证人分别申报债权。 (2)债权人向债务人、保证人均申报全部债权的,从一方破产程序中获得清偿后,其对另一方的债权额不作调整,但债权人的受偿额不得超出其债权总额。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不再享有求偿权(债务人己不存在)。 老师,最后一句我看不懂,保证人破产了呀,他替别人还债,为什么不能找债务人申报债权
    这是因为在债务人和保证人均破产的情况下,如果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还能向债务人求偿,但是此时债务人已经破产不存在足够的财产来偿还,那么这种求偿实际上是无法实现的。 为了简化法律关系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程序,规定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不再享有求偿权。这样可以更清晰明确地处理破产程序中的债权债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权益能够在有限的破产财产中得到相对公平和高效的分配。
  •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A.更换管理人 B.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成员 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D.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你好,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我们再次分析下列各项的职权归属: A选项:更换管理人。这是债权人会议的一个明确职权。如果管理人不能胜任工作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债权人会议有权决定更换管理人。因此,A选项属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B选项: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成员。债权人会议确实有权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成员,以确保债权人委员会能够代表债权人的利益。所以,B选项也属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C选项: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这个职权并不属于债权人会议。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这一决策通常由管理人负责,因为管理人是负责管理和处置债务人财产的主要角色。债权人会议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决策权在于管理人。因此,C选项不属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D选项: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这一职权同样不属于债权人会议。根据规定,这一决策权也在管理人手中。管理人负责处理这些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以最大化债务人财产的价值。债权人会议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决策权仍属于管理人。因此,D选项不属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综上所述,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A选项和B选项。
  •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A.更换管理人 B.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成员 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D.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B,C (1)选项A:属于人民法院的职权;(2)选项D:属于管理人的职权。
  • 下列关于债的分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法定之债包括缔约过失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 B.种类物之债通常以交付完成之时作为标的物特定的时点 C.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D.在按份债权中,各债权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对超出其份额的部分无权受领。就某一按份债权人发生的受领迟延,对其他按份债权人也产生影响 正确答案 : D 【知识点】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答案解析 : 选项CD:按份之债的效力:①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②在按份债权中,各债权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对超出其份额的部分无权受领。在按份债务中,各债务人仅就各自的份额对债权人负担债务,对超出其份额的部分无义务给付。
    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 就某一债权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不产生影响; 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 12.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B.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C.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D.债务人的债权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您好 ABD 根据规定,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时,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的做法中正确的有(  )。 A.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 B.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自己履行 C.债权人可以代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务人的债权 D.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
    A,C 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时,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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