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财政局,政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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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怎么看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年报中第42行“本民族自治地区地方分享部分”是否享受免征或减征优惠政策?
答西部等地区,才会享受这个,没有就不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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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者免征,这个是啥意思?我们享受的小微企业所得税税优惠1、0<应纳税所得额≤100万,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20%×50%,相当于这部分实际税率为2.5%;
2、100万<应纳税所得额≤300万时,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00)×50%×20%,这部分的税率相当于是10%;不知道是否属于这个政策
答你好,你所列示的是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两者不一样。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所得税是否有其他优惠,要看你们当地有没有另行规定通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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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4.
甲市乙县丙镇派出所以个体工商户赵某经营噪声扰民为由,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对赵某作出了罚款决定,赵某不服。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赵某有权向( )申请行政复议。
A、
甲市公安局
B、
乙县公安局
C、
甲市人民政府
D、
丙镇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D
错误
答案解析:
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乙县公安局)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答您好,丙镇派出所是乙县派出的,您看下面,镇 是没有权限的
派出机关有三类:第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 第二,是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设立的区公 第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主要是根据部门行政法的规定设立并赋予行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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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盘活的资产19栋(厂房7栋,配套用房12栋),(1)权属方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称“住建局”)的存量资产包括12栋配套用房,涉及土地面积约17165.54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约37934.72平方米;(2)权属方为贵州印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管委会”)的存量资产包括6栋二期标准化厂房,涉及地面积约26370.9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约29018.94平方米:(3)权属方为印江自治县梵达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梵达工投”)的存量资产包括1栋标准化厂房,涉及土地面积约12737.4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约11136.12平方米。二、咨询问题1.卖方交税时需哪些资料?(如:合同、发票、不动产权证等)卖方是否出具发票?卖方应交税费?交税时交易金额支付比例多少?2.买方交纳契税、印花税时所需资料?3.卖方收到资金后是否需要开
答一、卖方交税时需要哪些资料:1、合同、发票;2、或者是不开具发票,确认收入时,需要缴纳税费;
3、收到销售房产的预收款时,需要预缴增值税,预交土地增值税。4、增值税申报表或土地增值税申报表。5、其他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提供的资料。
二、卖方是否出具发票,正常是需要出具发票。由卖方缴纳预售房产或销售房产的相关税费。交税时交易金额支付比例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可能是全款或商业贷款等方式处理。
三、买方需要缴纳契税、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需要提供的资料:销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需要缴纳相关的契税、印花税。
四、卖方收到资金后需要开具发票或相关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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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各位老师,请教一下 本年民族自治地区地方分享部分优惠方式,我的公司是广西南宁的,20年4月开业,21年第一次缴纳年度所得税,请问对 桂政发(2016)70号文以及桂政发〔2020〕42号的解读,我公司的地方优惠是不是能执行到2025年12月31日,对于这些文件有点混乱,希望老师们能解答疑惑,谢谢!属于小规模小微企业
答一、民族自治地区地方分享部分优惠方式
民族自治地区地方分享部分的优惠方式主要包括选免征、减征等。这些优惠方式允许企业纳税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选择免征或减征部分税款,以实现更高效、更合理地利用财务资源。然而,具体的优惠方式选择需要根据您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所得情况来确定。
二、桂政发(2016)70号文件解读
桂政发(2016)70号文件主要是关于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的若干政策。该文件主要关注港口物流业的发展,包括鼓励支持国内外大型码头营运商、航运企业、现代物流企业到经济带开展业务,以及对新建码头项目和港口运营企业给予资金补助等。该文件与您公司的地方税收优惠关系不大。
三、桂政发〔2020〕42号文件解读及优惠执行期限
桂政发〔2020〕42号文件是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该文件明确规定了对在经济区内新注册开办,除国家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外的小型微利企业,自其取得第一笔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公司是广西南宁的,于2020年4月开业,2021年第一次缴纳年度所得税,并且属于小规模小微企业。因此,您的公司符合桂政发〔2020〕42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条件。该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此,您公司的地方优惠确实能执行到2025年12月31日。
四、总结
所以,您公司作为位于广西南宁的小规模小微企业,可以享受桂政发〔2020〕42号文件规定的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免征优惠,且该优惠能执行到2025年12月31日。对于民族自治地区地方分享部分的优惠方式,您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所得情况来选择合适的优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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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宋生老师,来个国企上班的老师,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于2013年10月29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于2013年11月18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于2025年5月2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于2025年5月2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自2025年5月2日起施行
答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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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来个国企上班的老师,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于2013年10月29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于2013年11月18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于2025年5月2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于2025年5月2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自2025年5月2日起施行
答同学你好
这个按最新的正常来哦,不能有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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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甲县乙镇税务所以自己名义对王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决定,王某不服,拟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行政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应为( )。
A.乙镇税务所
B.甲县税务局
C.乙镇人民政府
D.甲县税务局或乙镇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答案解析 :
(1)税务所是派出机构,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可以取得行政主体资格;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所有权作出2000元以下罚款的决定。(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
问题:这里问的“被申请人”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吗?
是不是选D?
答同学你好,被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乙镇税务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1000元罚款决定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所以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