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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

2022-02-12 来源:excel学堂 481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6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及其他有关制度,制定《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该《方案》2012年5月2日由财政部、工商总局、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以财会〔2012〕8号印发。《方案》分总则、合伙人的资格条件、转制的一般程序、其他事项、附则5章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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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师,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中成本核算方法要怎么选择
    您好,您具体主要的收入是什么?
  • 想确认一下:合伙律师事务所四项基金的计提比列和基数?我所在的城市是北京,之前看到《北京市个人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实行方案》,我想问一下,合伙律师事务所与个人律师事务所是否都按这个方案执行?
    同学你好 比如《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设立事业发展、执业风险、社会保障和培训等项基金  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个人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开办资金    1、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具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具有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执业风险准备金;    3、个人律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和执业风险准备金应当以人民币表示。  六、个人律师事务所管理  (八)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设立事业发展、执业风险、培训等项基金。执业风险基金包括执业风险准备金和执业风险保证金。执业风险保证金按律师事务所每年业务总收入的5%计提。执业风险基金总额达到人民币60万元,可以不再提取执业风险保证金。
  • 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
  • 为什么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事务所都是合伙制而不是公司制呢?
    你好! 首先,国内会计事务所也有公司制,只是较少。 (1)无论是律师事务所,还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外都有合伙制和公司制两种形式。合伙制又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等不同形式。 (2)根据大陆《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有合伙所(包括普通合伙和特殊普通合伙两种)和个人所两种组织形式,不能以有限公司形式设立;而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既有公司制也有合伙制。像著名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前在华开展业务采取了与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设有限公司的形式。2012年5月,财政部、工商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要求其组织形式由有限公司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已经于2013年1月改制完毕。而其他的一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也在财政部的推动下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的组织形式。在特殊普通合伙下,有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而其他一些合伙人则以自己的财产份额承担有限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介于普通合伙和有限公司之间,相当于国外的有限责任合伙。 (3)除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以外,律所和会计所多采取合伙形式,承担责任的形式是一个方面,即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迫使其在执业中更加谨慎小心,也更容易取信于客户。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税务上的,合伙制有税收穿透的优点,合伙人不用像公司股东一样在企业和个人两个层面双重纳税,特别适合以人为核心资产的中介结构。 会计师事务所是一种特殊的企业,有一定的执业风险,它的特点是容易出现审计失败(审计失误给股东投资者或者公司本身造成损失)的时候,赔偿额度高,有的时候把事务所卖了都赔不起。所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是一个高风险职业,很可能赔上自己所有的个人财产。 事务所的工作特点是合伙人之间相对独立,每个人审计自己负责的那块儿业务。 那么由于一个会计师的过失,把他自己负责的某公司业务审计失败,造成了巨额赔偿,是不应该让和他的业务无关的他的合伙人来一起承担责任的。这个和公司是不一样的。 特殊普通合伙,有助于划分责任,在一个会计师由于疏忽或者专业技能不够造成损失时,不让其他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体现了权责一致的法律原则。 因此,总结来说,之所以选择合伙制而非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由会计师、律师这类企业的性质决定的。性质主要有三:1.责任重大,需无限责任来保障;2.以人为核心,故主要缴纳个人所得税;3.以专业性为特点而不是资本性,故在企业的存续问题上更看重专业性而非资本性(遗产继承获得的资本)。
  •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与审计工作底稿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因在测试材料采购相关控制时发现控制未得到有效执行,A注册会计师将材料采购的审计由综合性方案改为实质性方案,并重新编制审计计划工作底稿,删除了被取代的原审计计划的工作底稿。 (2)A注册会计师在对甲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业务选取采购订单实施细节测试时,以单笔订单作为抽样单元,将供应商名称作为测试订单的识别特征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
    同学您好: 1.不恰当。应当在审计底稿充分记录做出审计程序重大修改的理由。 2.不恰当。识别特征必须具有唯一性,应该采用采购订单编号做为识别特征。
  • 老师 作业成本法 是在研发和设计的时候 就吧产品的成本设计好了 而不是在制造过程中降低成本 属于事前控制 作业成本法和目标成本法在结合 在事前 事中 事后 麻烦老师 在事前 事中 事后 举个例子
    同学您好,已经在另外一个回答里回答您了
  • 老师,农民专业合作社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吗
    同学您好,你好,可以的, 没问题
  • 目前从事的是财务信息化方面的工作,为了更好的深入了解财务,没考过初级,直接考中级是否有问题,还有从事非会计工作,如何报名中级呢?
    同学你好,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B.参与对外签订买卖合同 C.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A,C,D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B.参与对外签订买卖合同 C.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A,C,D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 A.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退伙 B.参与对外签订买卖合同 C.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D.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A,C,D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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