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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

2022-02-12 来源:excel学堂 381

导读:为了加强会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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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都是黑龙江省内的,可以给黑龙江省任何地方的公司报税么,比如在哈尔滨,可以给黑龙江省的牡丹江报税么?
    您好 可以的 只要有网络就行
  • 可以跨省报税吗?比如我是黑龙江省的,朋友的公司注册在安徽省,但是回黑龙江省发展了,安徽的公司不想注销,怎么在黑龙江省给安徽公司报税?会影响什么吗?
    您好 在黑龙江省登录安徽电子税务局报税就好了 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 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
  • 黑龙江省报考24年中级需要继续教育吗
    您好, 要的,就看要几年,具体政策还没出来
  • 老师你好,公司在黑龙江省开立分公司。汇总所得税 ,请问在黑龙江省签三方协议,可以签跨省的银行吗。想签总公司上海的银行账户,是否能签上
    你好,分公司自己开的可以。
  • 黑龙江中级会计考试取消了吗
    鉴于当前哈尔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哈尔滨市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第67号公告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相关部门统筹研判,对原定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的省直考点、哈尔滨考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予以取消。对报名参加省直考点、哈尔滨考点考试的考生统一安排退费。2021年已经通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将相应延长一年。 退费安排将于近期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会计网”(网址:https://www.ljkjw.gov.cn/)。 哈尔滨市会计考试与财政票据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451-84230114、84276710。 省直考点咨询电话:0451-82833248。 由此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和支持!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关于黑龙江省退役军人开办企业的的税收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art/2023/8/2/art_17635_478102.html 你可以看黑龙江的规定。
  • 黑龙江省的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时间和网站?
    你好,本平台只解答财税相关的问题。 建议你咨询当地的住建局。
  • 麻烦送生老师接着解答,我们受让方的企业是黑龙江的 这个企业本身就是黑龙江的,只是原转让股东是山东的,在黑龙江省当地经营一段以后不行,他转让了,后期他就回山东老家了,我们现在在办理股权转让的一个个税补缴,因为他本人在外地,我们想在黑龙江当地代扣代缴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录入他山东的身份证进行股权转让事宜,然后出具缴款码的时候,就是我们受让方或者我本人都可以给他代缴 那这款项不应该是我们黑龙江收吗?企业是黑龙江的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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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 | 金牌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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