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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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您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试运行期间收入计入损益(通常是其他业务收入),而相关成本需要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咱们会计准则里有这么一条规定吗?我理解资本化的收入就要直接冲减在建,费用化就只能费用化 不能收入费用化,成本资本化吧?
答同学,你好
有,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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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下列关于国家统— 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的表述中 ,正确的有 ( ) 。
A.我国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 制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等
B.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大中型企业以及民间非
营利组织
C.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具体准则规范企业各项具体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
D.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准则解释和会计处理规定构成
答您好,这是单选还是多选题呀,多选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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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税(2017)71号《关于印发节能 节水和环境瓮中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怎样理解
答你好,针对这个规定,你不理解的地方具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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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公司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是不是,不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来确定?
答是的,不需要执行这个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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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在交易对手方可以选择让企业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清偿负债,即转股的情况下,如果该选择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的相关规定应当分类为权益,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的,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最后一句话(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次负债是哪项
答该条款指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企业会计准则允许在交易中对手方可以通过交付企业的权益工具来清偿负债,这种行为被称为转股。如果这种选择权被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分类为权益,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那么这并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这里的“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是指,尽管存在上述的转股选择权,但是这并不改变该项负债在负债管理中的分类。即,如果一项负债被确定为临时性负债,即使存在通过交付企业的权益工具来清偿负债的选择权,该项负债仍然会被视为临时性负债,以在未来的会计年度内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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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这个怎么理解呢
答您好,同学,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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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你好。请问最新的民非制度是这个文号吗?《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
关于印发《<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财会〔2020〕9号,最近是出台了这个文吗?去哪里可以查这个文的详细内容?
答你好,你需要的我可以发你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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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里可以了解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
答你好!看看这里对你有帮助http://wenku.baidu.com/view/69b19f58804d2b160b4ec0a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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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怎么知道自己企业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会计准则
答看科目是否有递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