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包括两类企业,一类是以承担旅客、货物、邮件、行李运输为主的航空运输企业,即航空公司;另一类是以为飞机提供起降服务、为旅客与货主提供候机、过港服务为主的航空港性企业,即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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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老师好,请问这个应该确认为固定资产吗
1.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高价周转件
答同学你好
可以确认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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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小型航空运输企业,公司将在未来3年内加大航空器材的投入,用于开拓货物运输业务,每年增加的进项税额比较大,而货物运输收入则不会很大。该企业计划2020年6月购买航空器材花费1亿元,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0万元,消耗航空油料以及后勤的进项税额为300万元,取得航空货物运输收入1 000万元(不含税),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500万元。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那么,该企业应该运用免税政策吗?
答你这个运输代理,他并不是属于国际路段的,是国内的,那这个不能享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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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请问,航空运输服务和航天运输服务有什么区别,可否举例说明一下。
答航空运输是通过空中航线运输货物,或人的服务。航天运输是火箭等载体将卫星空间探测器等发射到空间轨道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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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请问他们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答同学您好,
水路运输的光租、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租赁(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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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你好
跨境应税行为退(免)税政策:
1. 国际运输服务
2. 航天运输服务
3. 以及10项符合0%税率的税目
问题:国际运输服务:是指“国际陆路,国际航空,国际水路,国际管道运输”吗?
答你好,国际运输服务贸易,按其所运输的对象可分为国际货物运输服务贸易和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贸易两大类。然而无论是货物运输,还是旅客运输,国际运输服务均表现为一种合同关系。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货物的托运人或乘客,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为承运人(船公司、铁路运输公司、航空公司等)。国际运输服务合同规定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是:承运人将乘客或托运人的货物在约定的期间内运抵约定的地点(货物运输中承运人还要将货物交付给特定的收货人);乘客或托运人按约定的方式向承运人支付约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