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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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哪些算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账务处理怎么做?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同学,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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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赠送客户外购商品,视同销售,会计分录如何处理,报税如何处理
答1、采购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赠送客户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般确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为采购商品的含税价款。
赠送按偶然所得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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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哪些情形算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账务处理怎么做?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货物类视同销售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服务类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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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老师,视同销售账务怎么处理
答您好,其实就是说,正常我们做收入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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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视同销售 不视同销售的情况 自产和外购产品用于什么情况下,增值税的处理
答您好,增值税处理相同,都是按公允价值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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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视同业务,会计上不作视同销售,只是税法上增值税视同销售,纳税申报时如何填表?
答你好,还是在增值税申报表填无票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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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会计上视同销售和税法上视同销售分别都有哪几种情况?
答会计实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