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有哪些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些支出应单独计入成本或费用,通过摊销或折旧方式逐年计提。
二、非正常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同时,该条款第三项还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三、其他不得抵扣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四项,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外购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免税进项税能不能抵扣?
免税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
应税项目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而免税项目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能否抵扣进项,主要看是否能够取得抵扣凭证。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于外贸企业出口准予退(免)税商品,享受免、退税政策因此取得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费发票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有哪些?综合以上内容所述,按照上文整理的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情况,学员们读完之后应该对此是有所了解的,当然,作为企业的会计人员来说,这些上文提及到的资料仅仅只是常见的几种类型,在财务工作中肯定还会遇到其他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情况,如果学员们对此内容还不是很清晰的话,那么小编老师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免费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