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结算会计分录由两个步骤构成: 1. 根据立项投入或同等价值的现金,在“建设工程投资”科目上记录; 2. 工程完成后,根据相应的结算,在“建设工程结算中”科目上记录,即: 建设工程投资 - 建设工程结算中 = 建设工程成本。 例子:如果某建设工程初始投资250000元,工程结算20000元,则会计分录为: 建设工程投资 250000 建设工程结算中 20000 建设工程成本 230000 拓展知识:工程结算分为总结算和分部结算两种形式,前者指总体结算,一次性结算的费用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总造价来结算的;而分部结算是根据工程进展比实际完成情况而有所不同,分步完成结算费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