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社会责任不是包括对债权人的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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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注册资本任教制没到出资日期,但是有债权债务纠纷可以采取承担责任吗
答您好,这个要股东转实缴进行债务偿还,公司是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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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个是指保证人还是对原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吗?对新债权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是吗?
答你好,是的,同学的理解是非常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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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保证责任不是保证人的责任吗、和债权人有什么关系?A我没看懂
答您好,有关系 ,法律不保持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1)须债权人请求。在主合同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条件成就时,债权人得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不提出请求的,视为保证人义务履行的条件不成就。请求应当:①债权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请求;②在保证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请求;③请求履行的债务必须是保证合同担保的债务或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的债务;④请求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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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这题选什么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
A、赔偿责任
B、违约责任
C、连带责任
D、个人清偿责任
答你好同学,应该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选项C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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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2022年考生回忆编制)
A.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对债权人承担按份责任
B.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主债权额的1/2
C.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D.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主债权额的1/3
答C(1)主合同有效,债务人应当履行主合同,100%的责任,不谈与谁分担,选项A错误;(2)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要么不承担赔偿责任,要么探讨“对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而非“对主债权额”)如何承担责任,选项B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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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你好,请问社会团体采用的会计核算基础到底是收付实现制还是权责发生制?为什么我看到其他社会组织他们的会计年检报告里面写着是权责发生制,但是我之前在会计问问里面老师告诉我是收付实现制。
答你好,现在已经是收付实现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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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共有物管理: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或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及管理费用分摊)
这里面得债权债务也是有连带责任的是吗?,就假如按份共有一辆车,用车期间发生了车祸,那么按份共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同学你好
是的,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产生的债权债务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在您所举的例子中,如果按份共有一辆车,用车期间发生了车祸,那么按份共有人需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因此产生了赔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按份共有人追索全部债务。但是,按份共有人内部之间,可以根据他们各自的份额来分担这些债务。如果某个按份共有人承担了超过其份额的债务,他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需要注意的是,对内关系上,即按份共有人之间,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应按照各自的份额来分享债权和分担债务。
此外,对于共有物的管理费用,如果共有人之间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承担;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来负担,共同共有人则共同负担。
总的来说,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产生的债权债务是承担连带责任的,但在内部关系上,他们可以根据各自的份额来分担这些责任。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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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会计上说的盖章是为了明确责任,那这个责任一定是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吗?
答同学,你好
恩恩,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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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没有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是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吗?不应该是先提先诉抗辩权吗?
答你好像一般保证的话,不能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一般都是先找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