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债权转让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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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34题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国债转让收入不免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是30吗
答您好,是的,是这么理解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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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 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之间转让资产及负债,税务上需要交税吗,同时怎么做会计处理啊
答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已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六)(七)(八)项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均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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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对价不是很可能收回,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这句话怎么理解
答你好,同学。
就是你把东西出售给客户,但是很可能你的钱收不回来,那么这部分你不能确认为应收资产,只能确认为合同负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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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现在子公司注销呀,和母公司签了个债权转让协议,母子公司分别如何处理这个债权转让帐务?
答你好,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款项)和贷记应收账款(或相应科目)以及可能的营业外收入(或相应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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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债利息是免税的,转让国债收益,在企税里是超过1年以上的免税,是吗?
答这个国债利息是免税。转让国债交更所得税20%。企业所得税没有超过一年免税的。只有那个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如果说你持有这个股票超过一年是可以享受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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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现在子公司注销呀,和母公司签了个债权转让协议,母子公司分别如何处理这个债权转让帐务?
答你好!这个要看具体是怎么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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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收到一笔"个人债券或者产权转让收益 "要怎么处理
答你好,是单位收到这个款项,今后需要支付给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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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资产转让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呢?在会计处理上有什么区别?希望老师可举例讲解,谢谢
答你好,资产包括很多种,比如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股权就单指股东的权益。
转让资产一般都是计入资产处置损益,转让股权一般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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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境内转让在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股权,方案1,转让受让双方均为中国大陆公民。方案2,转让方为大陆公民,受让方是港澳公民。请问,方案1与方案2在税务处理上有什么不同?谢谢!
答你好,同学。
1.双方都是居民纳税人,那么在境内正常完税
2.接收方为非居民纳税人,在支付款项时,需要将税代扣代交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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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事业单位因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将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国库券转让,该国库券投资成本20000元,转让价款18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该事业单位的财务处理。
答您好
借:银行存款 18000
借:其他收入——投资收益2000
贷:对外投资——债券投资200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0000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