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会计领军人才有什么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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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录用退伍军人有减免政策。这个退伍军人有要求吗?比方说退伍几年之内才行。还是没有年限限制呢?
答您好,自退伍之日起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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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有一个领军人才计划的政府补贴,财务公司放在长期应付款里面,收到对应的发票再转入营业外收入。这样做账是否正确?
答应该是收到补贴的时候就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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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校生在学籍地报考,领证一定要回户籍地才能领吗?
答您好,是的,是这个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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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小企业会计准则退伍军人抵减的增值税计入什么科目
答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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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退伍军人不在户口所在地注册个体户有没有税收优惠?
答您好,无户口所在地无关。从事个体经营的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经营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退役士兵以前年度已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财税〔2019〕21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财税〔2019〕2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按财税〔2019〕21号文件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享受条件】 1.从事个体经营;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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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做军工产品的民营企业会被审计吗?
答做军工产品的民营企业可能会被审计。
一般情况下,纯粹的民营企业不属于国家审计机关的常规审计范围。但如果该民营企业使用了公共财政资金或公共资源,或者涉及到特定的军工项目审计等情况,经地方政府授权,审计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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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你好 八一建军节给军人的慰问品应计入什么科目 民办非盈利企业
答同学你好
计入非限定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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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你好 八一建军节给军人的慰问品应计入什么科目 民办非盈利企业
答如果是发生的慰问金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账务处理是,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现金等科目。如果是取得的慰问金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账务处理是,借: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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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你好 八一建军节给军人的慰问品应计入什么科目 民办非盈利企业
答这个计入其他费用-捐赠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