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意外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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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能给解释一下这个境内所得境外支付免税和境外所得境外支付免税是什么意思?
答就是这个人在中国境内公司工作所得,但是是由境外母公司支付的,这个叫境内所得境外支付。
同理,境外所得境外支付,就是在中国境外工作所得,由境外公司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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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团体意外险,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那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在纳税调整表哪一栏哪一行调增?
答你好,你账上做的是福利费吗?如果是的话,职工薪酬明细表,福利费这一行税收金额、实际金额都不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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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可以抵扣 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你好,意外险不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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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抵免额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按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允许在以后最长5年补扣。
这句话什么意思?没懂
答优秀的同学,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七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前款规定计算出的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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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给员工上的团体意外险怎么做账,有什么需要注意事项,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同学,你好
借:管理费用-保险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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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居民企业境外投资报告”中有一个外国企业所在层级是什么意思,要怎么填写。
答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由居民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限于符合以下持股方式的三层外国企业:
第一层: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第二层:单一第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本条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第三层: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符合本条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到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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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劳务派遣公司给派遣人员购买的意外保险所得税汇算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不可以
不是高危行业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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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司园林绿化公司给员工买的意外报销请问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你好。可以作为福利费报销你好,可以作为福利费报销。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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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款项不得抵免境内所得税税额的有( )。
A按境外所得税法应该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
B按境外所得税法律规定属于错缴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C境外所得税纳税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的所得税税款
D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答不应作为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情形:①按照境外所得税法律及相关规定属于错缴或错征的境外所得税税款;②按照税收协定规定不应征收的境外所得税税款;③因少缴或迟缴境外所得税而追加的利息、滞纳金或罚款;④境外所得税纳税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从境外征税主体得到实际返还或补偿的境外所得税税款;⑤按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已经免征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所得负担的境外所得税税款;⑥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经从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境外所得税税款。
答案是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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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团体意外险作为员工福利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用调增吧
答是的,那个不需要做调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