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与法律优位原则存在一定的冲突 ,这句话怎么理解,注会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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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
A.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C.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D.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答D 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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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列关于税法与民法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法借用了民法的原则
B、税法调整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C、税法与民法属于同一法律体系
D、税法优于民法
答下列关于税法与民法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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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列关于税法与民法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法借用了民法的原则
B、税法调整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C、税法与民法属于同一法律体系
D、税法优于民法
答你好,下列关于税法与民法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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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0月24日对于上月的现金短缺额进行处理,属于责任人王欣赔偿21000元,无法查明原因的金额为30000元?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怎么做分录
答同学您好,
(1)上月发现现金短缺时,财务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1000 (21000+30000)
贷:库存现金 51000
无预算会计分录,
(2)10月24日,
财务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王欣 21000
资产处置费用 3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51000
预算会计分录,
借:其他支出 300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30000
下图是账务处理的相关依据,请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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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注会经济法#破产法中,案例分析题中遇到,由于政策原因,市场原因导致债务人资产超过负债,导致破产原因消失的,然后就是人民法院对该破产案件不终止,也不驳回请求,那人民法院正确应该怎么做?
答同学你好,当债务人资产超过负债,也就是说不再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时,理论上来说,破产程序应当终止。因为破产程序的目的是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算或重整,以公平地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已经能够清偿其债务,那么就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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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你好,由于前法人某些原因离职,挂的50万的其他应付款不会支付账务该如何处理,
答你好,这种情况需要确认是否为公司债务。如果是,需通过相应程序追讨款项或调整账目,确认为坏账的需计提损失准备。建议详细审查合同、协议,必要时咨询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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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2年计提的附加税由于缓缴的原因本期缴纳,但是计提的金额由于政策的原因比现在要缴纳的金额大,多出来的金额怎么做账
答你好,这个没有关系的,你们在以后缴纳的时候直接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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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异常原因:1010430006000070:当前申报纳税人相同年度存在有多条有效的税额优惠抵免数据信息,这个是什么原因
答同学你好
意思就是选多了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