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D 可以向 A 主张票据权利:A 作为支票的出票人,在支票被正常兑付或出现问题时,持票人可以向出票人主张权利。如果支票无法得到兑付,且不存在其他导致 A 免责的情形,D 可以向 A 行使追索权,要求 A 支付相应的款项。
如果背书过程中的其他前手存在诸如票据欺诈、背书不连续等违反票据法规定的情形,且这些情形影响到了 D 的票据权利,D 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其他前手主张票据权利。但在本案例中,B 对 C 的背书无效,C 对 D 的背书源于其形式上的票据权利人身份,若其他前手不存在其他问题,D 向 C 及之前的 B 主张权利可能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