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老师,非同一控制 下的免税合并产生的商誉,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那商誉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形成的差异是不是就要确认递延所得税,所得税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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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判断题: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认了商誉,并且按照所得税法规的规定该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的,该商誉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老师不是商誉不影响所得税吗?
答商誉的初始确认我们是不确认的
但后续变动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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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D选项关于商誉这个,商誉不是初始确认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这里如何理解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一般应调整在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
答D 选项说的是合并中除商誉自身外的其他暂时性差异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要调整商誉;而 “商誉初始确认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是针对商誉自身的暂时性差异,二者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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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列关于递延所得税确认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在持有意图由长期持有转变为拟近期出售的清况下,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B.因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C.因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D.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确认了商誉,并且按照税法的规定该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该商誉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答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ACD,选项B,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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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第一句话: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时,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确认的商誉金额。
第二句话:商誉的初始确认: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商誉=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若针对商誉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减少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而合并成本不变,会进一步增加商誉,由此进入不断循环状态。
老师我不是很理解这两句话的意思 ,为什么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就可以调整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时候商誉就不可以
答同学你好,请稍等我来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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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他这个合并情况下什么时候产生的商誉会引起暂时性差异 就是哪个D选项
答前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假设产生商誉3000
吸收合并中的免税合并:①账面价值=3000万元,计税基础=0万元,初始确认时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②该商誉在后续计量过程中计提减值准备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影响。
吸收合并中的应税合并:①账面价值=计税基础=300万元,初始确认时不产生暂时性差异;
②该商誉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计提减值准备,使得商誉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控股合并,不区分应税合并或免税合并:
①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维持原购买方的计税基础,而账面价值应反映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科目为商誉。
②考虑所得税影响后计算的商誉=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原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持股比例
③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账面价值=3000万元,计税基础=0万元,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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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会计当中,什么情况下要算商誉
答目前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要确认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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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免税合并下,商誉初始确认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怎么确认?
答学员你好,商誉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准则特殊规定,对于免税合并中商誉本身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以避免陷入无限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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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人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 这个不明白,
答(一)一般原则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
2、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如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而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特殊情况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原因在于,如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则需调整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对实际成本进行调整将有违会计核算中的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该种情况下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1、适用税率的确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估计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采用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不予折现。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以后,继后期间根据新的环境和情况判断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