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会计的终极目标和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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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物权行为
法律效果
直接导致积极财产
(物权)减少
债权行为
不会直接引起积极财产(物权)减少,会使得消极财产(义务)增加
老师这个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什么意思?
答同学你好
积极财产指物权、知识产权和债权等,这对主体能产生积极的有益的收益;消极财产仅指债务,这对主体产生负面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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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什么会计科目最终要精确到个人呢?
答你好,一般是借款,其他应付款-二级通常是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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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会计学堂 的客服老师发广告很积极 ,但是咨询他们如何进入考证学习群的事情,没人回复。
答您好,也可能是老师在忙还没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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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团建费计入管理费用的那个二极明细呢?
答你好,二级科目福利费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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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消极信息虚假陈述是什么?积极的呢?跟之前的虚假陈述的概念是一样的吗
答根据《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消极信息虚假陈述和积极信息虚假陈述都属于虚假陈述的范畴,是对虚假陈述基于不同行为方式的分类,具体如下:
消极信息虚假陈述:主要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及时披露相关更正、确认信息构成误导性陈述,或者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或者重要事项等构成重大遗漏,如隐瞒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违法事项等。例如上市公司大幅度少报盈利数额,或者隐瞒实质性的利好消息不予公布或不及时公布等,使得投资者做出错误决策。
积极信息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如在定期财报中虚增利润,或对其他重要信息作出与真实情况不符的描述等,属于主动说谎的行为。
消极信息虚假陈述和积极信息虚假陈述与之前的虚假陈述概念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会导致投资者产生错误认识并可能遭受损失,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是从行为方式上进行了更细致的区分,以便在司法实践等场景中更准确地认定和处理相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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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不是说违反跟会计相关的法律的话,终身不能做会计吗?
答没有说违反会计法律就终身不能做会计,他是有区分情况,就我们有很多法律制度违反,有一些它是三年之内或者是五年之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有的就是给你罚款,那么还有违反一些比较严重的,才是终身不能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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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支付中层年终工作会议礼品款及用水费,具体会计科目(末级)?谢谢
答你好,可计入管理费用-会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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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总账会计的年终总结思路怎么写?
答总账会计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 https://wenku.so.com/d/292876751cacff0ead23c2e08ed699c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