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在履行义乌的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义乌就是指付款的那一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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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合同履约成本。对于企业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时,如果企业为履行该履约义务实际发生的成本超过了按照产出法确定的成本,这些成本是与过去已履行的履约情况相关的支出,不会增加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不应作为资产确认,而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 麻烦举简单例子说明
答例子
假设一家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为客户建造一栋办公楼的合同,合同约定总价款为 1000 万元,预计总成本为 800 万元,合同期限为两年,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
正常情况:
第一年,公司根据已完成的工程进度(比如已完成工程的 30%),按照产出法确定的履约进度为 30%,那么当年应确认的收入为 1000×30% = 300 万元,同时应结转的成本为 800×30% = 240 万元。此时,公司实际发生的成本也为 240 万元,这 240 万元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资产(如存货等),随着收入的确认逐步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
特殊情况(成本超支):
到了第二年,由于一些意外情况(如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施工过程中遇到未预见的地质问题导致额外的工程措施等),公司为了完成剩余的 70% 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达到了 600 万元,但按照产出法确定的剩余履约进度对应的成本应该是 800×70% = 560 万元。
这里多出来的 40 万元(600 - 560)就是与过去已履行的履约情况相关的支出(因为是为了完成剩余工程,但超出了按照正常产出法计算的成本),这 40 万元不会增加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比如不会因为这 40 万元的超支,使得未来还能利用这些成本去完成更多的工程或者带来其他额外的收益),所以这 40 万元不应作为资产确认,而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比如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总结
这段话的核心意思是,在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时,要关注实际发生成本与按照产出法计算的成本之间的差异。只有那些与未来履行履约义务相关且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成本才能作为资产(合同履约成本)确认,而那些超出的、与过去履约情况相关且对未来无益的成本要及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样可以避免企业高估资产,使财务报表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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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法定规则。下列关于该法定规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21年)
A.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接受履行一方承担
B.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履行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支付货币一方所所在地履行
D.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请问接受履行一方是什么意思,是由债务人负担吗?
答这样来理解; 比如在一个双务合同中,双方主体都是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不过按照立法解释,这里的履行义务的一方,一般是指履行非支付义务的一方,比如说,老师去买手机,专卖店负有交付手机的义务,老师负有支付货款的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一方就是指专卖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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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单方行驶的法律行为是指什么
答如立遗嘱,放弃继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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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合同法条是什么?
答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3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4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所增加的费用,除合同规定外,一般由债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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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请问这个为什么不是授意指使会计人员进行违法行为呢?
答它这里问的是对那个财务人员。如果说问的是这个机构的负责人,那么就是属于授意、指使会计人员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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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会计法律制度的内容指什么?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是怎样发现区别跟联系的内容的?
官方教材,初级会计实务表1-7
答同学你好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1、行政法规
会计行bai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du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zhi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dao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
2、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3、国家统一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定办法,如以财政部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仅在本行政辖区内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一个单位,会计关系的主体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客体为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具体事务。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会计法律制度,来调整和规范各种会计关系,包括针对会计工作、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会计档案管理等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相关拓展会计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10种: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
(3)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登记账簿不符合规定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6)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依据不一致
(7)未按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
(8)保管会计资料不当
(9)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监督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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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会计概念中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听不懂
答简单来说就是企事业单位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用 会计信息反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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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我不懂是的理解上的问题,管理人没答复,是代表破产公司不要继续履行的意思对吧?答复了就是要履行对方公司催告的意思,对吗?但是题目我看不懂是要履行还是不履行的问题
答《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虽然规定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因此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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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好拿到工程项目合同怎么做会计分录,给对方开了专票怎么确认收入?但是后面付款没有履行!
答您好,确认您的业务是时点还是时段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