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计算捐赠限额时的基数,用会计利润总额在加上接受其他单位的捐赠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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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公益捐赠限额用会计利润还是利润总额计算呢?
答年度利润总额来算。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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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所得税捐赠限额在计算利润总额时扣除吗?
答您好
个人所得税捐赠限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额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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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捐赠支出扣除计算标准是弥补亏损前的利润总额还是弥补亏损后的利润总额
答同学,你好
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计算标准是弥补亏损前的利润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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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扶贫捐赠支出的扣除受利润总额12%的限额影响吗?
答你好 对应具体情况
案例一
我公司2019年4月份通过县财政局对外捐赠10万元,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并取得了合规的捐赠收据。
请问:能否税前扣除?
答复: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案例二
我公司2019年4月份通过县财政局下属的财政所对外捐赠10万元, 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并取得了合规的捐赠收据。 请问:
能否税前扣除?
答复:
不得税前扣除。企业只有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 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
案例三
我公司2019年4月份通过县财政局对外捐赠10万元,用于目标脱贫 地区,并取得了合规的捐赠收据。
请问:
能否税前扣除?
答复:
允许全额税前扣除,不受12%限制。
关于捐赠税前扣除的5个提醒
提醒一:
直接向对方进行捐赠不可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企业进行的公益性捐 赠必须是非直接捐赠。 提醒二:
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及 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才能税前扣除。
提醒三:
若是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捐赠,这里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必须是公 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内的。
提醒四:
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才可以税前扣除。
提醒五:
取得的捐赠票据不合规,不得税前扣除。
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 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者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 缴款书》收据联。
政策一
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
为支持脱贫攻坚,现就企业扶贫捐赠支出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 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 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 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 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 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 特困地区县(**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 困村。
二、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 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 计算在内。
三、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 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除的部分,可执行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4月2日
政策二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 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 ,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 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 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 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 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 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 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 按本通知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2月11日
政策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第五条:
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 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 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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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益性捐赠在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请问此处捐赠仅指货币捐赠吗?非货币捐赠是否也享受此政策?
答您好, 非货币性的也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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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准予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是不是利润总额100万,捐赠了20万,准予扣除12万,多的以后年度结转
答您好
润总额100万,捐赠了20万,准予扣除12万,多的结转以后年度3年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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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老师,我公司向当地慈善总会捐赠了一万元,现在填捐赠支出明细表,是填限额扣除还是全额扣除?公司24年利润为负
答当年的利润总额为负数就不能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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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益性捐赠在不超过年度会计利润12%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这里的捐赠除了捐赠的货物、现金外,包括捐赠的服务吗?
答你好同学,包含的非货币性的也是符合这个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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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既影响企业营业利润又影响利润总额的有 接受捐赠利得为什么不属于 谢谢
答接受捐赠利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影响利润总额,不影响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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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所得税里面接收捐赠的的限额是会计利润的12%,这个会计利润是调整前的还是调整后的
答你好 会计利润是调整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