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不准无理拒绝付款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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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的问题是,乙拒绝的理由对嘛,为什么?
答同学,您好!
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据题述,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存在直接债权债务关系,乙公司不得就与戊公司前手丙公司“交付质量不合格的货物”的抗辩事由来对抗持票人戊公司。因此,乙公司拒绝戊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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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A向B采购货物,合同约定A支付给B的汇票不得转让,甲银行是承兑人并且盖章。B背书给C,注明不得转让,C转让给D,D向E买东西,将汇票转让给E,E合同违约,后来当地山洪暴发,E捐款赈灾,把汇票背书给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找甲承兑,甲银行以A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承兑。
红十字会找前手追索。A、B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付、D以E违约为由拒付。
E偿付后找D追索。
问:
1.A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红十字会的追索,是否合理,理由。
2.B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红十字会的追索,是否合理,理由。
3.D以E违约为由拒绝红十字会的追索,是否合理,理由。
4.D是否应当履行票据责任,理由。
答参考答案:
1.合理。《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如果收款人将此种汇票背书转让(包括贴现)给他人,背书行为无效,取得票据的人并不能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此人若再对他人背书转让,进而取得票据的人更不能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
2.合理。背书人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的情形下,记载人对于其直接后手的后手不承担票据责任。
3.合理。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持票人未给付对价而取得票据,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票据债务人D有权以该事由对抗持票人。
4.应当履行票据责任,D在票据上的签章均为真实有效的,因此D应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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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这家公司做了一年了,现在突然老板又开了两家公司,一样要做账,加工作量不加工资的那种,如果拒绝的话要以什么理由拒绝呢?
答你好。你可以说工作量加大,做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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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会计主管让搞个体户开发票?拒绝不了
答没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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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会计能不能拒绝担任税务系统中的财务负责人?
答您好,可以呀,要老板找他的亲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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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50题是银行承兑汇票,老师上课时说:银行是不可以以甲存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的,为什么D选项还说了银行拒绝承兑?
答你好,银行拒绝承兑的理由并不一定是银行账户余额不足,还有其他的,如签章不可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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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学堂老师您好!
对外虚开发票,会计必须拒绝吗?我想做会计了?
答是的,对外虚开发票,会计必须拒绝。涉税金额上万就要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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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以购置设备款的名义收款后,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开收据吗?
答名义跟实际对不上 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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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银行一般户经理找了我们股东,股东又找老板,但老板跟我说不同意,现在就想找个好的理由拒绝
答你好,具体的什么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