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票据的更改是指享有变更权的人更改票据所记载的事项的行为。票据行为人为票据行为后,由于某种特殊原因,需要将票据上记载的事项予以变更。规定票据的更改就是为适应这一特别需要,而又区别于票据的变造。如变更票据上的到期日、付款日、付款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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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A难道不属于票据的更改?
答票据的变造,是指没有变更权限的人,变更票据上记载的除签章之外的事项的一种行为。A属于变造,不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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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付款人名称是绝对记载事项票据里,那为什么这个可以更改更改没说导致票据无效呢?什么意思
答你好
这个是必须记载事项,但是没有说不可以更改
举一个例子,比如张三是个人名,他必须要有姓名,但是不代表他后面不可以更改名字叫李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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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票据出票的日期,出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为什么票据记载事项背书日期是相对记载事项呢?这两个不是一回事吗。
答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因为这个背书日期他没有的话应该是默认是出票日期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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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老师,对票据的非法更改,比如说更改出票日期与变造中将原来的日期涂改成另一个日期,这二者有什么区别?或者说,更改和变造之间有什么明显的区别或者界限呢?
答【辨析1:更改VS变造】
(1)行为人不同:更改是原记载人进行更改,变造是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行为进行改变;
(2)手段不同:更改是“光明正大”地改,改动完毕原记载人应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变造是“悄悄地”改,通过剪接、挖补、覆盖、涂改等手段,竭力掩盖改造痕迹;
(3)辨别的难易程度不同:更改是票面上直接可以判断出来的改动;变造是一般人(没有火眼金睛)无法从票面上判断出来的改动;
(4)性质不同:对票据、结算凭证上除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以外其他事项的更改是合法的更改;变造则是一种非法行为,构成票据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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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现在还能更改18年的所得税申报表么?改的话是不是后面每一年的数据都要更改
答你好,这个得去数据修改的,你修改的具体的是什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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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更改了2020年的财务报表,电子税务局里面还需要更改21—23年的财务报表数据吗?还是说电子税务局数据自动顺延,不用再更改21—23年报表
答还需要更改21—23年的财务报表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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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记载事项中,可以更改的是( )。
A.出票日期
B.付款人名称
C.票据金额
D.收款人名称
答B 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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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记载事项中,可以更改的是( )。
A.出票日期
B.付款人名称
C.票据金额
D.收款人名称
答B 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