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不得记载事项又称禁止记载事项,是指按票据法规定,不得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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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现在学到票据必须记载事项。为什么支票上收款人不是必须记载事项
答同学
你好,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使用支票采购商品时,出票人往往不能事先确定收款人,无法在出票时记载收款人名称,为了方便人们的日常经济活动,我国《票据法》没有将支票的收款人名称作为绝对必须记载事项要求出票时必须记载。
支票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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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票据的相对记载事项和绝对记载事项分别有什么
答学员你好,具体是哪个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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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票据出票的日期,出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为什么票据记载事项背书日期是相对记载事项呢?这两个不是一回事吗。
答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因为这个背书日期他没有的话应该是默认是出票日期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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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支票的付款日期不是绝对记载事项吗
答您好,汇票的这个日期才是绝对记载事项的,支票的这个是不属于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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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票据抗辩,对物抗辩,依票据记载不能提出请求,如票据未到期、付款地不符等,这是属相对记载吧。像这句咋理解,不属于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票据抗辩的情形,比如票据未记载相对必要记载事项。这个相对记载事项又不是票据对物的抗辩了,我理解不透。
答同学,你好,对物抗辩是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行的抗辩,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的,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不能进行抗辩。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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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汇票绝对记载事项的口诀是什么
答您好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商业汇票)﹔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确定的金额;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表明“汇票”的字样
记忆口诀:魏师傅今去牵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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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怎么区分这个呀,我只背了绝对记载事项,我就觉着剩下的都是相对记载,怎么还有无益记载啊
答您好,这是个冷门知识点,不用担心,做过一次就有点印象了
票据的无益记载事项是指那些记载本身无效的事项,这些事项既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也不产生其他法律上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