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求解答 基础会计 权责发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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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经济法基础票据权利人有谁?
答 票据权利人是指持有票据,可依法向票据义务人主张票据权利即要求对方付款的人,又称持票人,包括拥有票据的收款人和从转让人手中取得票据的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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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收购的资产计税基础=对应股权支付的原资产计税基础+(对应非股权支付的转让企业原资产的计税基础+转让企业确认的非股权支付对应的所得)=转让企业的原资产计税基础+转让企业确认的非股权支付对应的所得。此处“(对应非股权支付的转让企业原资产的计税基础+转让企业确认的非股权支付对应的所得)”是否就是非股权公允价值,那收购的资产计税基础就是股权支付的原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的公允价值,请问这样理解对不对
答您的理解大致正确,但需要稍微调整一些表述以更准确地反映税务处理的原则。
在税务处理中,当一家企业收购另一家企业的资产时,收购的资产计税基础通常需要进行调整。这主要是为了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防止双重征税。
对于您提到的公式:
收购的资产计税基础 = 对应股权支付的原资产计税基础 %2B (对应非股权支付的转让企业原资产的计税基础 %2B 转让企业确认的非股权支付对应的所得)
这里,“对应非股权支付的转让企业原资产的计税基础”指的是被收购企业在转让资产时的计税基础,即这些资产在被收购企业账面上的价值。
而“转让企业确认的非股权支付对应的所得”则是指被收购企业因非股权支付(如现金、其他资产等)而获得的所得,这部分所得在被收购企业确认时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因此,“(对应非股权支付的转让企业原资产的计税基础 %2B 转让企业确认的非股权支付对应的所得)”并不完全等同于非股权支付的公允价值。它更多地是反映了被收购企业在转让资产时的税务成本和因非股权支付而获得的所得。
所以,收购的资产计税基础可以理解为股权支付的原计税基础加上被收购企业在转让资产时的税务成本和因非股权支付而获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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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 收到投资者以专利权投资、会导致会记等式变化吗?资产-所有者权益+老师、我现在是基础蒙了以银行存款预付货款、这个等式不变?
答同学你好
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企业接受专利权投资是不会导致负债减少的,两者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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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会计实务 是基础会计吗?
答大专学的会计实务就是基础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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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零基础,听会计基础课程吗?还是可以直接听精讲课需要
答这个直接听精讲班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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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咨询一下,成本与管理会计基础
政府会计基础
今年考初级考吗,用不用看,谢谢
答同学您好,是的没错,这 是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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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债的利息收入不是不计税吗,怎么国债作为债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不为0呢?
答你好,同学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也就是税法上认可的资产金额,以后在出售这项资产时,可以税前抵扣的金额就是计税基础,不能是0. 因为0代表资产计税计税基础为0未来出售时不能扣除这部分价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