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1.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中国《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条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混合担保中,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物保,债权人未就该财产行使担保物权,而直接就全部的债务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
问请问什么是先诉抗辩权?
答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
-
问老师,什么是先诉抗辩权,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先诉抗辩权的意思是不是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理由证明先履行的一方有逃避债务隐匿财产而提出的啊?
答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对于债权人得拒绝清偿的权利。
先诉抗辩权的条件包括:
(一)先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是一般保证。
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对抗债权人请求权的权利,因为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和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顺序之分,保证人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同意负连带责任,就意味着它赋予债权人以请求履行债务时的选择权,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先诉抗辩权适用的时间条件是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因此,只要主合同未经审判或仲裁,或者虽经审判或仲裁,但对主债务人的财产未经依法强制执行,保证人有权拒绝债权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如果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但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所谓仍不能履行债务,是指主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执行后仍有剩余债务不能清偿,或主债务人财产所在地不明或在境外无法执行,或财产未被拍卖出去。
-
-
问老师先诉抗辩权是啥意思?
答先诉抗辩权是指在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主张自己对第三方(通常是原债权人)有尚未追索的债权,因此要求债权人先向第三方追索,如果第三方确实无法偿还,债务人再履行自己的债务。这是一种债务人用来保护自己免受双重损失的法律手段。
-
问老师请问先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呢?
答尊敬的学员您好!
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通俗理解就是,债务人A欠债权人B钱,C作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当B要求C承担保证责任时,C可以说,我是一般保证人,你去找A先要,等A还不了了再找我。
-
问甲、乙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甲先付款,乙再发货。后甲未付款却要求乙发货,乙予以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答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B选项
-
问老师 不安抗辩权属于先履行抗辩权吗
答您好,不安的话不是先履行的意思
-
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看不明白了,先辩抗诉权是什么
答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问a为什么是对的?。一般保证人不是享有先诉抗辩权的嘛?
答因为题目问的是 错误的是哪项
-
问老师,您好
关于抗辩权的行使,这里经常听到说是后履行抗辩权,但是里面就有这个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里说的应该是哪个,
老师,这个应该怎么去理解记忆啊
答同学,你好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丧失或可能丧失改造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先给付义务人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改造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