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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2023-04-12 来源:excel学堂 153

导读:办税人员实名制中,办税人员可以是会计主管吧?要法人。会计主管、出纳都要填上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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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室管理人员聚餐,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还是职工福利?
    您好, 计入福利费里面
  • 总会计师是行政人员还是管理人员?
    那个是管理人员,也是行政人员
  •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部门规章的是 ( ) 。 A.总会计师条例 B.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C.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D.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这道题是不是选择A
    是的,A是国务院颁布的,不是政府部门
  • 总会计师是行政人员还是管理人员?谢谢
    行政和管理不分家的,都是
  • 会计管理办法中规定会计凭证等资料的保存期限是多久?
    这个我可以发给你截图看看。
  • 请问,最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哪年颁发的?
    修订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11日公布,
  • 老师,像那种做技术服务的公司,一般情况下,法人的工资都会计入管理费用,但像刚开始的时候法人既是管理人员又是技术人员,那他的工资应该怎么分配?
    技术的工资能分出来吗 分不出来平均分摊
  • 变更法人,需要点击管理人员备案吗?管理人员备案是什么意思
    管理人员备案就是财务负责人,主管人员,备案
  • 会计需要遵循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吗
    是机关单位的会计吗,同学
  • 个人股权转让管理办法
    你好!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规定: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规定并没有涉及个人在上交所和深交所内发生的购买股权的交易问题,仅涉及场外交易。至于场内的个人股权交易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并没有涉及。 另外,个人将股权转让后,按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由于某种原因,个人又将股权收回,对此,原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退回呢?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但是,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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