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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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城建税,地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都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一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第二条规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第三条规定,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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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教关于新成立教育培训机构代理记账,发票及建账问题,请老师不吝赐教,谢谢!
答你好,你是问代理记账, 还是问教育培训机构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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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关于2023年的继续教育,是怎么听课的,须要做些什么
答您好,交20元报名费,在线学习,在线考试就可以了,现在截图选自己省市报名,不能发链接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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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答您好,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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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答您好,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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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我要开关于继续教育费之类的发票有什么要求或者限制吗
答同学您好,一般通常开报销单位名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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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请问关于六税两费减免退税2022年1-2月的印花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要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答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
借税金及附加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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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鼓励阅读经典书籍感悟给予员工的奖励费用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范围吗?相关的政策是哪一条?
答你好,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可以参考财建2006第317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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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老师,关于教育经费分录,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00;借:应付职工薪酬100 贷:银行存款100;这样对吗?
答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