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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3-04-10 来源:excel学堂 110

导读:税务行政许可与税务行政处罚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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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例题·多选题】按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 当事人有( )情形之一的, 应当依法从轻 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A.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A为什么不能减轻
    因为及时纠正了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 房地产企业因为违建被行政处罚,交的行政处罚款计入哪个科目
    营业外支出
  • 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老师如何区分行政处罚和处分还有民事责任
    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的行政制裁。它的主要目的是惩戒违法行为,维护行政管理的秩序和公共利益。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接着,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具有公职身份的人所采取的惩罚措施。它的对象是具有公职身份的人,一般不涉及一般公民。行政处分的程度通常比行政处罚要严重,且一般有相应的法律程序。
  • 四川地区小微企业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你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B.违反税收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3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C.违反税收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D.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问题:C选项 规章规定的处罚,5年内没被发现,还可以追究么?
    您好!过期了就不再追究处罚了
  • 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有哪些?
    您好, 税务行政处罚有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这三类
  • 地方税务局开出的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是交由公司行政部门保管还是财务部门自行保管?
    你好,通常是行政部门保管的
  •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应一并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老师麻烦问一下,为什么后面这句加了已处罚款,他的复议机关就变成上一级了啊
    你好,同学。 比如你被税局罚款10万,你没去交这罚款,又说你态度不端正,罚款3万。 首先如果你是对3万不服,对10万是服的,就是前面的情况。 如果你对10万和3万都不服,就是后面的情况。
  • A公司对处罚不服,并且认为乙县税务局将某行政法规作为处罚依据违反法律的规定,于是拟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处罚决定。 (1)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 B.A公司不可在针对行政处罚行为申请复议的同时要求对乙县税务局适用的处罚依据附带审查 C.A公司可以针对行政处罚行为申请复议的同时要求对乙县税务局适用的处罚依据附带审查 这个题为什么不可以附带审查处罚依据
    你这个是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那么具体的行政行为,你直接是去申请那个行政复议就可以了。况且你这个是属于具体认定层面的。这个不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所以说你不能去申请附带审查。
  • 涉税法律#请问下:税务行政复议中,罚款,加处罚款分开时,是否必须缴纳才能申请行政复议?是否需要行政复议前置?还有,罚款➕加处罚款呢?有点分不清了,麻烦老师解答,谢谢!
    同学你好,不一定的,可以交罚款前申请行政复议。不需要前置。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在复议期限内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能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与是否缴纳罚款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处罚罚款交纳期限为十五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经被处罚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被处罚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 2、不能采取第一项措施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拍卖财物,由公安机关委托拍卖机构依法办理。依法加处罚款超过三十日,经催告被处罚人仍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对于一些违法的人员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而对于被处罚的人,如果不服行政处罚的决定的话,是可以在期限以内申请行政复议的,一般行政处罚的方式有警告,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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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 | 金牌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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