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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恒企教育

2023-04-03 来源:excel学堂 59

导读:在武汉恒企教育会计培训老师工资一般多少?刚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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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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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师小微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减免的吗,申报的时候没有自动带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只带出城市维护建设税
    您好 请问月销售额多少金额 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是满三岁学前教育,只是学前教育阶段吗?义务教育阶段还能扣除不?
    你好,这个子女教育义务阶段也是可以扣除的。
  • 兴义市恒企教育
  • 老师好,专项扣除的子女教育中,义务教育阶段的能扣2千吗?
    你好,这个没有改变的哈
  • 老师好,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兴趣班培训班,资格证考试培训班,这些机构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
    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提供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除此之外的收入,包括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2.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3.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4.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5.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对福利企业实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学历教育可以免增值税, 非学历教育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简易计税3%,小规模的1%。
  • 请问一下小企业会计准则下,需要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若需要交,需要计提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个税 贫、困、教育公益慈善事业30%扣除 教育事业、农村义务教育100扣除 这两个教育捐赠有什么不同的吗?或者说这两个教育性质有什么不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03号)第一条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农村义务教育的范围,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不含县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镇)、村的小学和初中以及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 纳税人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也享受本通知规定的所得税前扣除政策。 第三条规定,接受捐赠或办理转赠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税务机关据此对捐赠单位和个人进行税前扣除。
  • 请问福建省龙岩市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在哪里教育
    你好; 去当地财政局 - 继续教育模块去操作的;
  • 老师你好,请问非营利性义务教育类型企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啊
    一、 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 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八)款规定: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附件 3第一条第(二十九)款规定: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二、 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收入免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号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122号)第一条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三、 房产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4〕39号第二条规定: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四、 印花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4〕39号第二条规定: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五、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4〕39号第二条规定: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土地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 耕地占用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1号 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除上述税收政策方面的优惠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享受以下方面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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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 |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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