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老师,我是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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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浙江台州稳岗补贴跟以工代训一样吗?
答你好; 不一样的 ;1.稳岗补贴就是为了稳定企业岗位职工,减少裁员或不裁员而对企业发放补助性补贴 2.“以工代训是说的企业利用自有场所、生产设备,让职工边工作边进行生产技能培训,以工代训补贴是为了支持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扩岗位、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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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注册代理记账机构和财务咨询公司有什么区别
答现在这二类公司,都需要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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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江西非税】请在江西省财政厅官网“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查验、打印、入账认证票据。代码36060121号码0070012060校验82ab78,老师,收到这短信,怎么查这张发票
答同学你好
http://59.55.120.163:7018/billcheck/html/index.html
去这里查询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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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江苏用的增值税发票综合平台吗,还是用的设么平台认证
答江苏省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平台网址:https://fpdk.jiangsu.chinatax.gov.cn: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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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滥用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什么类型属于滥用代理?
答1.滥用代理权:指的是代理人拥有代理权,但行使该权利时违背了代理的宗旨,实施了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如果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代理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滥用代理权的类型主要包括: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双方代理:代理人同时担任双方的代理人进行民事行为,即一人同时代表双方利益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同谋,实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2.无权代理:指的是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代理人仍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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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代理理论和权衡理论的区别
答您好:
所谓权衡理论,就是强调在平衡债务利息的抵税收益与财务困境成本的基础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时的最佳资本结构。
代理理论是指在资本结构的决策中,不完全契约、信息不对称以及经理、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将影响投资项目的选择,特别是在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时,更容易引起过度投资问题与投资不足问题,导致发生债务代理成本。债务代理成本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降低了企业价值,最终将由股东承担这种损失。
权衡理论VL=VU%2BPV(利息抵税)-PV(财务困境成本)
代理理论VL=VU%2BPV(利息抵税)-PV(财务困境成本)-PV(债务的代理成本)%2BPV(债务的代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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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江西省吉安地区公司减资流程
答江西省吉安地区公司减资的一般流程如下:
1.公司内部决策:由公司的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定减资方案,然后需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减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和债权人利益的安排、有关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内容。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股份有限公司,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在国有独资公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减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在获得批准之后,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以明确公司减资前的财务状况。
3.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通知适用于明确的债权人,公告适用于未知的债权人,不能混用。
4.债务清偿或提供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修改公司章程: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等内容。
6.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自公司就减资事项进行公告之日起45日后,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公司签署的《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关于公司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认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因各地办事机构要求不尽一致,详细内容请以所在地办事机构要求为准。
此外,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在作出减资的决议后,需向主管的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再办理相应的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办理机构和受理范围: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受理其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减资事项;省市外经贸局受理其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减资事项;按规定需报商务部审批的,由省市外经贸局受理初审后报商务部。
2.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所需材料:企业减资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报告;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董事会关于减资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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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委托代理终止和法定代理终止怎么区分?
答委托代理终止和法定代理终止是法律上关于代理关系结束的两种不同情形,它们在**适用情景、终止条件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有所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1. **适用情景**
- **委托代理**:通常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涉及事务性代理或特定目的的代理。
- **法定代理**: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代理权,主要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
2. **终止条件**
- **委托代理**: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 **法定代理**: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法律后果**
- **委托代理**:终止后,代理人不再有权利代表被代理人进行任何法律行为,除非另有约定或特殊情况。
- **法定代理**:终止后,代理人同样失去代表权,但如果被代理人已经获得或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可以自行进行法律行为。
4. **特殊情形处理**
- **委托代理**:在某些情况下,如被代理人死亡后,若代理人不知道且继续执行代理事务,该行为可能仍然有效。
- **法定代理**: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导致法定代理终止,这一点不适用于委托代理。
5. **法律依据**
- **委托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列明了委托代理终止的具体情形。
- **法定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五条提供了法定代理终止的法律依据。
总的来说,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的终止主要区别在于其适用情景和终止条件的不同。委托代理更依赖于被代理人的意志和代理事务的完成情况,而法定代理则侧重于被代理人行为能力的变更和法律的规定。两者在法律后果上都意味着代理权的丧失,但具体细节和处理方式各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