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网上报考尚德机构专本连读是否符合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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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想注册一家名字如:德兴市德胜实业有限公司德兴饭店,这种分支机构,应该选哪一项?
答同学你好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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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去德国参加北京机构组织的展会,北京机构给我们开的普通发票。税率为啥是0
答财政部2013号37号文附件4里面规定了跨境提供会议展览的免征增值税,国家规定的0税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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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给个体工商户开机动车发票 组织机构代码证那边是不是就开他们德税号啊
答是开他们的税号(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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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清算机构,发卡机构,收单机构?
答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再次公告,明确发卡机构、清算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跨机构资金清算服务的发票开具规定。
公告规定,发卡机构以其向收单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为销售额,并按照此销售额向清算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
清算机构以其向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为销售额,并按照发卡机构支付的网络服务费向发卡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收单机构支付的网络服务费向收单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
公告明确,清算机构从发卡机构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记载的发卡行服务费,一并计入清算机构的销售额,并由清算机构按照此销售额向收单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
收单机构以其向商户收取的收单服务费为销售额,并按照此销售额向商户开具增值税发票。
国税总局明确发卡机构清算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清算服务的发票规定
去年8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支付机构预付卡开发票进行了专门的规定。
支付机构预付卡(以下称“多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机构,是指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发卡机构和获准办理“预付卡受理”业务的受理机构。
多用途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货物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二)支付机构因发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机构从特约商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业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
发卡企业,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单用途卡的企业。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者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
(二)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售卡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 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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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会计机构属于什么机构 里面的内部构成是什么
答同学,你好
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的问题,因各单位情况不同而由各单位根据自己的会计业务需要决定。原则上各单位需要科学、合理地组织会计工作,应当设立专门从事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不论其称谓如何,比如会计股、科、室、处、司等等),也就是本条所说的会计机构。但本条并未作强制性规定,由于各单位经营和业务规模的大小的不同,会计业务的复杂程度不同,机构人员设置的要求不同,办公自动化程度不同等等情况,各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决定是否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或者选择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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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会计机构是什么?会计机构负责人是谁?
答会计机构是什么?会计机构负责人是谁?
会计机构,是指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部门。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在公司制企业中,他通常是由单位负责人提名并报董事会或其他权力机构批准作用的组织、领导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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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德国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2021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设计收入400万元。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德国支付的培训收入600万元。在境内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200万元。在泰国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100万元。因该分支机构会计核算不健全,税务机关按收入总额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核定利润率为20%。2021年度该德国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多少?
答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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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本法人机构是填公司名称吗?有效机构证件号码是发证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还是什么?
答是填公司名称,证件可以是营业执行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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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总分支机构,怎么确定是一级分支机构还是二级分支机构?判定标准是什么?
答同学,你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四条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第十六条 总机构设立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非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二级分支机构),且该部门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该部门视同一个二级分支机构
实务上,我们是自己区分的。如**总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分公司就是二级分支机构;如**总公司宁波分公司鄞州公司,一般就是三级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