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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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案例2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为什么是11.025
答你好!
我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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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这个案例,给予赠品,不征收个税,那企业所得税呢?
答你好,按照这样计算企业所得税=10*8000-5*10000=3000*25%,按10000件扣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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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求解下面两个案例中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出来的?
答这个回答过了!例子中的数据不够严谨,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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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 软件企业所得税有没有三免两减半的详细解读 加案例
答你好,你可以在学堂里看看马婷老师的课,里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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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 麻烦能有讲解或者啥案例的企业所得税吗 我不会填写 谢谢
答你好
预缴的吗
还是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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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如何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例如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分支机构需要备案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第十四条 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的优惠事项,按以下情况办理:
(一)分支机构享受所得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促进就业、部分区域性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前海、广东横琴、福建平潭),以及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优惠,由二级分支机构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他优惠事项由总机构统一备案。
(二)总机构应当汇总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填写《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见附件3),随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其主管税务机关。
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优惠事项的备案管理,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履行审批、审核或者备案程序的定期减免税,不再重新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5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工作。”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优惠应该由总机构统一进行备案,分支机构不需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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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子木老师10月22日晚上19:30分讲的捐赠在企业所得税睡前扣除的相关政策那节课我觉得最后一个案例有错误,方案二和方案三两年所交企业所得税是一样多的,方案三比方案二没有节税2万,麻烦老师看一下是不是这样
答你好,请在课程那里留言或者咨询网站右边的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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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面两个案例中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出来的,怎么计算出来不对?
答这里税率也不清楚!你看看就行了!不要太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