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老师我是浙江省成人职高高中“双证制”学历,可以参加初级会计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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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所得税加计扣除100%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优惠内容】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高新技术企业要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认定。
3.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应要求。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4.《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5.《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24号)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享受主体】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享受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优惠内容】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为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其中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须满足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按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执行。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其中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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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浙江省政务网上的浙江省电子发票(票据)综合服务平台(即“浙里办票”网页版)的 网址有吗?
答稍等给你找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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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浙江省温州的会计继续教育官网的网址是多少呢
答你好,你做了会计信息采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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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教下,浙江省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是每年都要备案一次的?
答同学你好!根据相关规定,财务会计制度只需在成立时备案一次即可。如果企业的经营规模或性质未发生重大变化,后续年度无需重复备案。
然而,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可以一成不变。企业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需要,适时对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企业应确保财务会计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此外,企业在进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时,应按照规定填写或打印相关表格,提交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文件,并确保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备案完成后,企业还应妥善保管备案资料,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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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深圳个税系统跟浙江个税系统一样?用浙江省个税系统加不了
答你好,系统一样不?这个不清楚,你需要登录系统看一下。正常是同一个省的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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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明年江苏省初级会计报名时间
答2024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暂未公布,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8日,报名入口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
一般来说,报名时间截止后各地区不再单独安排补报名,一年报考一次。
初级会计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可在财政规定的统一报名时间内,自行安排本地报名时间。因此各地初级会计报名时间不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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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好,问下浙江省社保基数在哪申报的?
答同学你好
在浙江社保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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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浙江省社保申报系统在哪里
答浙江省社保申报系统有点难找,我慢慢帮你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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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浙江省商贸服务业,利润率一般是多少?
答您好,同地同行税务局有一个平均值,但这是不公布的,关系好的话问专管员
以下参考:零售利润率约为10%,批发的利润率约为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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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有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增加办税人员的步骤吗?
答先在电子税务局首页 - 自然人 登录 下面有注册; 先做 注册 实名认证; 然后 法人信息登录- 用户管理里面可以做添加办税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