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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到会计的理由

2023-03-16 来源:excel学堂 60

导读:收到业主方拨付工程款由基本账户转入项目专户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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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专会计专业和会计电算化专业属于管理学科门类吗?
    你好 属于的,前几天刚刚确认过的
  • 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干了3年,只会基本的开票做账报税这些,想转行做专业会计,那个会计行业比较好或者合适
    您好,去商贸企业的话,好一点
  • 转专业到会计的理由
  • 会计专业跟财务管理专业有啥区别吗
    基本上属于同一大类,财务管理也要学会计,会计专业也必须学财务管理,只是侧重点不同。前者侧重于管理,后者侧重于实务。 一般而言,会计专业在毕业初期较好找到工作,因为不论企业大小,都需要会计,而财务管理一般只在大中型企业才有这个岗位。但从发展来看,财务管理相对较易走上管理岗位。不过最重要的还是个人的努力(比如考证等),以及经验的积累。 所以说不存在专业的好与坏的问题,关键看自己
  • 企业抬头的专用发票,未计入企业成本,可以不抵扣勾选吗?理由为未计入企业成本,剔除
    你好,可以的, 没问题,企业可以选择放弃
  • 老师,大学的管理会计专业课能不能参考注会财管第三编:管理会计的内容
    你好,不可以的,侧重点不同,大学的管理会计专业范围更广一些
  • A向B采购货物,合同约定A支付给B的汇票不得转让,甲银行是承兑人并且盖章。B背书给C,注明不得转让,C转让给D,D向E买东西,将汇票转让给E,E合同违约,后来当地山洪暴发,E捐款赈灾,把汇票背书给红十字会。 红十字会找甲承兑,甲银行以A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承兑。 红十字会找前手追索。A、B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付、D以E违约为由拒付。 E偿付后找D追索。 问: 1.A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红十字会的追索,是否合理,理由。 2.B以汇票不得转让为由拒绝红十字会的追索,是否合理,理由。 3.D以E违约为由拒绝红十字会的追索,是否合理,理由。 4.D是否应当履行票据责任,理由。
    参考答案: 1.合理。《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如果收款人将此种汇票背书转让(包括贴现)给他人,背书行为无效,取得票据的人并不能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此人若再对他人背书转让,进而取得票据的人更不能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 2.合理。背书人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的情形下,记载人对于其直接后手的后手不承担票据责任。 3.合理。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持票人未给付对价而取得票据,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票据债务人D有权以该事由对抗持票人。 4.应当履行票据责任,D在票据上的签章均为真实有效的,因此D应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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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 | 金牌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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