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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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老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这个文件中讲总分机构跨地区 (3)不具有主体生产职能且不在当地缴纳增值税的 所得税才可以汇总申报,不在当地分摊增值税 是这样的吗?
答您好,没错的,就是文件规定的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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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公司,总公司是否可以通过减少总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对分公司亏损进行账务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对汇总纳税企业的税款预缴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比例、征收管理等作了规定,明确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为汇总纳税企业的具体操作指出了总体方向。
总分公司各自独立核算,会计处理时分公司的账面亏损应自始自终遵循会计上独立核算的原则,分公司的亏损额只能在分公司账上反映,而总公司与分公司企业之间的盈利和亏损互补,只是税法上规定的一种汇总纳税,
答同学你好
可以合并汇总申报所得税
这个不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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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https://www.acc5.com/news-zhuanti/detail_89194.html
异地分公司增值税如何处理?
增值税属于国税征管的中央税,不存在什么属地原则,而且你是分公司,都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纳税主体),应该在总公司缴纳没问题的。
老师,上面链接里这段话的回复是对的吗? 可以总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
答是的,同学,回答的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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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下,总机构设在市区,分支机构设在市管辖的县,那么增值税能否汇总缴纳
答你好,不可以的
需要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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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请教一下:按最新的增值税法,我公司收到系统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外,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根据数据测算,您企业即将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500万元),请注意自行确认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提前规划身份转换。" 今天如开票22万普票,你建议我先开票后被强制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先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再开票呢。
答是的,如果确定4月会超过500万,先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再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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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分公司,今年7月份申请了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公司账面不入人员工资,人员由总公司统一管理。现在分公司打钱给总公司,算借款吗?需要交纳增值税吗?
答你好,这些人员和谁签订的合同?在哪个企业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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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我们是私募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托管方汇给我们的增值税附加税是要全额申报纳税的吧?就是收到托管方汇给我们4000的增值税附加税,我们季度就要纳税4000.还有,一只基金清盘了,我们收到了托管方的清盘利息,这个要做收入,缴纳增值税吧?
答同学你好~~
是的清盘利息要做收入,按6%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