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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的征文

2022-09-28 来源:excel学堂 75

导读:老师好,有没有关于会计的英文文献呀?需要一篇会计英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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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建设费会计处理关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 有关于财政部下发的,关于2018年7月以后会计网上继续教育培训的新文件吗?里边有关于对从事会计工作,但没有会计证的财务工作者的要求事项,有吗?如果有,请发个原文!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 关于会计的征文
  • 关于小微企业附加税减半征收的文件解析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老师好,有关于企业征地费用账务处理及相关的文件吗
    你好,购买的地记入无形资产,租赁的地记入长期待摊费用
  • 你好,老师,关于即征即退是按几号公文
    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0号
  • 请问老师:关于核定征收的相关文件,最新的有哪些帮忙发给我
    你好 核定征收的文件汇总 核定系列文件还包括: 《谈稽查局的核定权与核定程序》,《实务探讨:帐外经营补税的增值税问题》,《实务探讨:帐外经营补税的所得税问题》,感谢您的阅读! 目录: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三、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一)企业所得税(二)增值税(三)消费税(四)车购税(五)个人所得税 (六)土地增值税(七)房产税(八)印花税(九)契税(十)耕地占用税 (十一)资源税 01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四条: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02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一十五条 税务机关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核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采用下列方法: (一)参照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利润率水平核定; (二)按照企业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关联企业集团整体利润的合理比例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企业对税务机关按照前款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第三项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 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七条 第二款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九条 第二款 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 关于化妆品征收消费税的参考文献法规给我么
    你好,这个只有消费税对这方面的规定的
  • 出纳属于会计岗位吗,有相关文件规定吗?
    您好。 出纳属于会计岗位,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 财税【2019】46号文件。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纳税义务人按应缴费额50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如何计提?
    您好 根据实际需要交纳的金额计提就好了
  • 老师,您知道哪个文件有关于会计科目设置的嘛
    您好,小企业会计准则或者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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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 | 金牌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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