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合同存在标的资产是不是指不可撤销合同?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
问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等情况;违约责任适用于生效合同.这句话里缔约过失责任,也属于被撤销合同吗?不是缔约责任用在合同成立之前吗?被撤销合同不是成立后才撤销的吗
答同学,您好,被撤销合同撤销后,自始无效,但是也有可能涉及到赔偿,那就依据缔约过失责任
-
问甲因重大误解将5000元一块的手表,按照5000元一对的价格卖给了乙。事后甲拟撤销该手表买卖合同。下列关于甲撤销权行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收到甲向其发出的撤销通知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甲撤销前合同效力待定,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
C.甲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D.合同被撤销的,不影响其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答D(1)选项A:撤销权人撤销的意思表示应当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其撤销权是否成立。(2)选项B: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有效,被撤销后自始无效。(3)选项C: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
问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
答 你好; 比如
两者存在如下区别:
1、从发生原因来看,合同撤销原因主要包括两类,即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而实际上,欺诈、胁迫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均应属于可撤销合同的范围。一般来说,可撤销原因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但合同解除的原因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或协商同意。合同撤销的原因在合同成立时即已存在;而合同解除的原因大都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
2、从适用范围上看,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于合同关系;而合同的撤销不仅可以适用于合同,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不管其是否已成立为合同,均可予以撤销。
3、从合同关系的消灭来看,合同的撤销必须由撤销权人提出,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而合同的解除则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或一方行使解除权而达到目的,不必经过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4、从发生效力来看,合同的撤销要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若有合同解除虽原则上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但对于某些特殊合同,当事人若有特别约定,则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
问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有什么区别
答一、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可撤销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合同当事人撤销该合同,使已成立生效的合同溯及既往地归于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属于相对无效合同,它们在合同效力方面的欠缺要件往往只涉及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有关人员的利益,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
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此追认或撤销直接向合同当事人进行,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要求。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我国《合同法》规定为1个月)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而可撤销合同,当事人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权利消灭。
-
问第二问中,1.赵某不是善意第三人
2.王某李某知道张某超越合伙协议的权限签订合同后,只是撤销张某的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没有主动撤销该笔合同
为什么不能理解为王某李某默认追认合同有效?
答爱学习的同学你好!
此题中赵某不是善意第三人,因为他明知张某超越了权限还签订合同
因为张某没有按照合伙协议执行事务,其他合伙人是可以决定撤销委托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这个委托的,而且本案中因为赵某不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合同直接是无效的
祝逢考必过~
-
问可撤销合同分为哪几种
答你好,可撤销合同有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