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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申请流程

2023-03-01 来源:excel学堂 64

导读:老师,请问,一般纳税人申请破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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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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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师,企业经营不善,欠债太多,无法偿还,要申请破产,这流程是什么
    您好,这个活要找律师来办理哦 (一)破产申请→(二)立案审查→(三)案件受理→(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债权人会议→破产和解→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 涉税法律#请问下:如果债权人已经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法院已经受理破产后,这个债权人之后还能申请破产重整吗?
    你好;如果确实是 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  来申请破产重整的 
  • 个人破产申请流程
  • 因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而终结破产程序的,自终结之日起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A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涉及破产人财产的可撤销行为 B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破产人在具备破产原因情形下的个别清偿 C 破产人董事从企业获取了非正常收入 D 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 上一题
    A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涉及破产人财产的可撤销行为 B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破产人在具备破产原因情形下的个别清偿 C 破产人董事从企业获取了非正常收入 D 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
  • 老师21题,a选项意思诉讼费用先没交,法院也要受理破产申请?如果债权人提出破产,这个费用到底是破产企业承担还是申请破产的债权人承担破产费用诉讼费?
    您好,如果蒲婵,这个费用是属于破产企业承担
  • 老师:是不是这么理解,有破产原因和迹象,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可以直接提出破产申请,而破产重整,债务人和债权人也是可以直接提出重整,不需要先进行破产申请,才能再进行重整申请?
    同学,您好!您的理解是对的!
  • 您好老师,请问企业破产后还债流程是什么?是先还单位职工欠款吗?
    您好,这个是先还职工的
  • 下列关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法院应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D.债务人财产虽然不足以支付所有破产费用,但是破产案件的债权人、管理人、债务人的出资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愿意垫付相关费用的,经人民法院同意,破产程序可以继续进行
    C 选项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 下列关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法院应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D.债务人财产虽然不足以支付所有破产费用,但是破产案件的债权人、管理人、债务人的出资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愿意垫付相关费用的,经人民法院同意,破产程序可以继续进行
    C 选项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去世了,公司有欠款,如果继承人不想继承,可以申请破产吗,如果申请破产,这个债务要怎么处理呢,继承人不还可以吗
    1、股东资格承继。《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根据该规定,在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东资格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有数位继承人的,需要按照《民法典》第六编法定继承人相关规定,来确定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 2、公司及股东资产的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继承相关规定,在个人独资公司股东死亡后,公司及股东个人合法资产属于遗产,依法予以继承。 3、股东债务的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根据该项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因此,股东死亡后, 其公司资产与股东个人资产按照继承相关规定处理。个人独资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债务由股东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
  • 甲、乙、丙、丁均可以大地公司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大地公司破产 为啥不对? 甲、乙、丙、丁均可以大地公司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大地公司破产 为啥不对?出资人不能申请破产是吧?
    同学,你好。 公司股东不能是申请破产,只能以债务人或者公司名义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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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 | 金牌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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