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老师,2022年目前小规模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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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2022年增值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2022年增值税免税,
分段计税:利润总额不超过100万部分,按2.5%;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的部分按5%。
应交所得税=(1000000*2.5%%2B超过100万的部分*5%)
减免所得税额=利润总额*25%-(1000000*2.5%%2B超过100万的部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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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23年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内全额按5%税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https://zhuanlan.zhihu.com/p/597880194
小规模开票的税率:适用3%的普票按1%,另外农产品免税,专票可以根据客户需要任选1%或3%。不动产租赁和销售按5%。
小规模季度含专票不含税销售收入30万内,普票的部分免税,专票部分按税率交。
小规模季度不含税销售超过30万,专票部分按税率交,普票按1%全额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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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你好,2022年小规模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你好,季度45万可以免增值税,
之前税率是3%的,现在还是1%,
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这些还是可以减半
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利润100万以内的,税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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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有什么?
答你好
现在最大的优惠政策,就是原来开3%的普票,现在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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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小规模单位现在增值税有啥优惠政策
答3%的业务,现在普通发票是免增值税的
专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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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帮我发一份23年小规模增值税优惠政策文件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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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四、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并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开具对应征收率红字发票或免税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七、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八、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九、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九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十一、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1);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2)。
十二、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征管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二条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纳税人按照1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申请办理抵减或退还已缴纳税款,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十四、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及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3号)第一条及附件《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第一条至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第一、二、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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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去年也就是2022年小规模都是啥优惠政策呀?
答你好,一到三月份月销售额15万或季度销售额45万,可以免增值税,税率1%
4月分到12月份,只要是3%的业务,都是可以免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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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小规模增值税最新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答你好,
一、关于免税: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今年4月到年底免增值税(如果超过500万,需要转换成一般纳税人);如果业务为5%,则免去原要求每月不超过15万(每季度不超过45万)增值税;
二、关于开票:如果业务类型是3%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享受免税政策 , 发出 免税发票;如有需要发行专票,今年4月起按3%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1%税率到期今年三月底)。
三、关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对于增值税申报的业务是3%征收率,需要分为两种情况:
1、每月总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每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填写“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的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则无需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每月总销售额15万元以上(每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上)的,免征增值税的所有销售额等项目填写“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于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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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小规模增值税政策1%优惠到什么时候截止
答你好,这个是截止到2027年年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