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会计工作知识记记账,算算账与单位经营决策关系不大。没有必要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管理 这是违背了什么会计职业道德和体现了什么教育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
问请问一下帮我解答的老师,我今年考战略,没过,又学了一年了,马上又要考试了,我很焦虑,我基本上选择题能拿到35分以上的,可是大题我做了好多了,每次一做新的题,我就不知道该怎么答,简答背了忘,忘了记,一做模拟题总抓不住重点,明明某个知识点我背过了,一看题又懵了,我举个例子说说我的情况吧,比如背的时候多元化的动机,我现在肯定会背,但是一做题,要求根据资料分析多元化的动机,我就懵了,因为战略这样的知识点太多了,各种优点缺点动机……问题和背的答案对不上号,不知道老师能懂我吗……这两天做了很多模拟题了,简答估分估计我就在15分左右,总分还是55,怎么也也提不上去,这可怎么办,急急急,先提前谢谢老师了
答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
问老师好,会计继续教育的问题能帮忙解答下答案吗?
答你好查询了一下,是'A
-
-
问老师请问一下 这个第二道多选题答案是bd没有a 但是知识点不是说a是要必须满足 才能享受留抵退税 是不是答案错误
答您好
A是说的增量留抵 题干没说增量留抵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
问老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纯获益行为为有效,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纯获益行为为无效,这个知识点在中级和注会讲解中老师讲的不一样,请问这个知识点最终答案是什么?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无效,只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才有
效。
-
问请问如图的继续教育的多选题的考试的答案是什么?请知道的老师告知,谢谢
答同学您好,您稍等,我把答案写出来
-
问我在继续教育考试,下面的题目能告诉我答案吗
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
问此题不能理解,答案给出的有误200/800×250=62.5,不是137.5,知识点请指点
答题发上来看看,同学
-
问财管2022年考试大纲说个别知识点能力等级发生变化,这个能力等级是指什么?
答说直白了就是能力等级是不同的掌握程度,一般要求了解就是会判断和选择,熟悉就会计算,掌握就是综合分析运用
-
问老师请教一下这题怎么计算?每股收益无差别点的知识点?我算出的答案是错的
答您好
请问是需要计算过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