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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务会计

2022-09-15 来源:excel学堂 100

导读:房地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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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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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会计应注意哪些事项。房地产缴哪几种税
    你好 仔细核算 按要求做账就可以 课堂里有房地产行业的内容可以参考下 房地产行业需要缴纳增值税 附加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员工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房产税等
  • 房地产企业缴纳房产税的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同时借应交税费贷银行存款。
  • 房地产税务会计
  • 老师,房地产会计都涉及什么业务
    1、出纳监督工作。主要负责办理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各种有价证券的保管、收付结算业务,并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检查。 2、材料的核算工作。主要负责审查材料采购、加工生产和储备计划,办理材料采购、费用的收支业务的核算,监督材料的收发结存动态,考核储备资金定额的执行情况,参与材料的清查盘点并且监督有关部fUH强材料等实物的收发管理工作。 华律网 3、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主要负责固定资产增减的账务处理及其明细核算,参与固定资产需要量的核定,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参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计划的编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参与固定资产的清理盘点工作;分析、考核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 4、工资核算工作。主要负责应付工资的计算、审核和分配工作,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监督工资基金的合理使用并考核其使用效果。 5、成本核算工作。主要负责编制开发经营费用支出计划和开发成本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归集、分配生产经营费用,计算工程和开发产品成本,并对生产经营费用和开发产品成本进行分析、考核。 6、销售以及利润的核算工作。主要负责参与确定销售计划,编制利润计划,办理销售货款的结算,办理销售、税金、利润的账务处理和相应的明细核算,参加产品成本的清查盘点,进行销售利润的分析、考核、预测和控制等。 7、其他工作。主要包括往来账款的结算,公积金、公益金核算的账务处理及其计划的编制和考核,其他会计业务的总分类核算,会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及会计资料的归档保管等
  • 房地产适用的是企业会计制度准则吗?房地产中的土地费用契税、印花税、土地、竟标费要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 购买土地使用权时所缴纳的契税、印花税可以计入土地成本。
  •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会计分录
    您好 借 税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税 税金及附加-房产税 贷 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房产税 借 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房产税 贷 银行存款
  • 老师,我没接触过房地产账务,房地产会计交接需要交接哪些具体东西呢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 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具体要求是: (1)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3)所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4)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5)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6)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3.专人负责监交。 对监交的具体要求是: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的情况: ①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如因单位撤并而办理交接手续等; ②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如主管单位责成所属单位撤换不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办交接手续时,主管单位就应派人督促会同监交等; ③不宜由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主管单位会同监交。如所属单位负责人与办理交接手续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矛盾,交接时需要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以防可能发生单位负责人借机刁难等。 ④主管单位认为交接中存在某种问题需要派人监交时,也可派人会同监交。 4.交接后的有关事项。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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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 |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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