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xcel学堂官网!
咨询

会计实践班

2022-08-31 来源:excel学堂 81

导读:管理会计实践索引(一)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答疑老师

齐红|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 审计实践题,希望老师能够及时答疑
    你好,稍等老师列下发给你
  • 注会综合阶段考试是否得有实践经验才可以?
    您好,这个对实践没有要求
  • 会计实践班
  • B 赠与不是实践合同? 不需要交付? 自然人叫实践合同 哪还有什么借款合同?
    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与赠与合同自何时成立直接相关。赠与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国外立法例上有不同规定,我国法学界也有不同认识。所谓“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间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它以当事人的合意和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所谓“诺成合同”,又称“非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即能成立的合同。它以当事人的合意为成立要件。
  • 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不是说中级实践合同只有2个,一个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一个是定金合同
    同学,你好 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
  • 抵押合同是诺诚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抵押合同通常被视为“诺成合同”性质
  • 范式创新,是指影响组织业务的思维模式和实践规范的变化。请问什么是实践规范的变化?老师,请给我举个例子
    同学你好,所谓的实践规则,通俗举个例子 比方我是一家铜加工行业的龙头企业,我对于生产一种国家标准的铜材料定义了一个新的配方比例,以后国家的合格标准都是按照这个配方来走的,这个从旧到新的变化就是实际规范的变化
  • 怎样区分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 射幸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在于: 1、成立要件不同:前者以合意为要件,后者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要件; 2、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前者自合意达成时成立,后者则在特定的交付义务完成时才成立; 3、责任不同:前者中,不履行交付义务,构成违约,后者中,不履行则构成缔约过失; 4、常见的诺成合同有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实践合同有民间借贷合同、保管合同。 实践合同的基本特征有: 1、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当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而在于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行为是否影响合同成立。对于诺成合同而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对于实践合同而言,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合同方能成立。 2、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 实践合同的成立,除需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尚需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相应地,实践合同的成立时间亦为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之时。相反,诺成合同的成立时间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时。 3、实践合同中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是先合同义务。 实践合同中交付与完成其他现实给付行为的意义与诺成合同中相应行为的意义完全不同: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不履行该义务会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并非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而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 今年有靳焕一老师的中级会计实务精讲班没?
    学员你好,今年还有靳焕一老师的课程的
  • 老师,请做一下第五大题实践应用题,很急,有偿也行!
    您好,我来这个题目。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 |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Excel学堂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二维码
微信扫码
加老师在线提问解答

提交成功

快账推出导师计划,现为您分配专属辅导老师,我将全程辅导您的学习,并可领取资料包,一对一跟进学习

扫码加我微信

微信号:15580860597

扫码或加微信号